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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10-28 10:27:59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推进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

  ——解读《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

  国务院27日发布《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5日在北京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至此,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首批11条开放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已调整到位。

  这11条措施将扩大哪些领域的开放?对相关产业会产生哪些影响?北京市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对此逐条解读。

  科学技术服务领域两项开放

  (一)

  【原规定】建设工程设计外资企业首次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外资方应提供至少两项在中国境外的工程设计业绩,其中至少一项工程设计业绩是在其所在国或地区完成的。

  【新举措】对区域内为北京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解读】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举措的目的是进一步开放建筑设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设计水平。这样做有利于转变政府治理方式,改变以行政审批为主的设计市场管理,更加注重对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和监管,从而提升管理水平。

  (二)

  【原规定】外商投资飞机维修(有承揽国际维修市场业务的义务)项目,由中方控股。

  【新举措】外商投资飞机维修项目取消中方控股的限制。

  【解读】在京销售小型飞机的宏福集团董事长黄福水认为,我国飞机维修业是民航运输业的伴生产业,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技术与管理水平差距较大,飞机附件维修能力相对有限。进一步开放外资进入飞机维修领域,可以结合我国在劳动力成本、维修质量等诸多优势,吸引更多国际客户,提高业务附加值。

  金融服务领域两项开放

  (一)

  【原规定】外资向单个银行投资入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

  【新举措】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此举意味着北京放宽外资进入银行业的条件,一方面,在经济转型期,北京或将引进更多不同类型资本。另一方面,客观上促进了北京地区整个银行业的投资、服务水平,推动北京金融业整体发展。

  (二)

  【原规定】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和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其设立形式、外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

  【新举措】允许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0%)。

  【解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50%是wto规则对中国的设限,在这个比例下允许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对北京地区保险行业细分领域开放起到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大城市老龄化上升、城市健康医疗服务需求提升以及外籍人士的增加,也将促进北京地区相关行业的开放和发展。

  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四项开放

  (一)

  【原规定】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的,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和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新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专业人士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解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陈胜华说,这意味着北京地区审计行业将以开放态度,吸引更多面向海外市场的专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虽然此举或带来更加全面的竞争,但对北京注册会计师行业向全球化、专业化发展意义重大。

  (二)

  【原规定】外商投资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新举措】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港澳服务提供者先行先试)。

  【解读】赵锡军说,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突破了原先审批的限制,将给北京地区征信体系的发展带来积极因素,这在目前全社会征信需求上升的背景下,必将促进整个金融业的发展。

  (三)

  【原规定】在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中,外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新举措】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

  【解读】北京社科院副院长、中关村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赵弘说,从全球来看,中国的人才延揽仍与硅谷等创新高地有差别,这需要我们有先行先试的平台推动政策改革,中关村无疑是最佳选择。外资人才服务机构具有很好的模式,能极大撬动人才资源,吸引人才为中国创新创业服务,助推中国创新经济加速成型,实现从投资国际化、贸易国际化到人才国际化的最高境界。

  (四)

  【原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

  【新举措】在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中,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

  【解读】北京市旅行社协会副会长钟晖认为,这意味着旅游市场或将迎来外资进入潮,合资旅行社、合资旅游企业势必越来越多。北京对外商旅游业“松绑”恰逢其时,本土企业可更好地学习先进的管理及资本运作经验,促进整个产业链的融合。“优秀的出境游、订制游人才可能会有流动,在华外国企业、外国人的客源流向会有变化,他们可能会更偏向中外合资的旅行社。”

  文化教育服务领域一项开放

  【原规定】获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可设立中外合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中方股份比例不低于51%并拥有经营主导权。

  【新举措】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提供服务。

  【解读】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认为,演出经纪机构开放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吸引全球优秀的人才、演出等文化要素聚集,意味着北京的文化生活将更加靓丽。当前,北京正在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文化创意产业是北京的重要增长点,扩大开放,对城市本身的品位提升、城市本身价值的提升都大有裨益。

  健康医疗服务领域一项开放

  【原规定】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

  【新举措】逐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调整审批权限,便利投资者申报。

  【解读】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德明说,这项改革将有利于中外合作,合资医疗机构的发展。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办医,将以“鲶鱼效应”推动医改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外资来华办医可以带来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中国医疗水平。

  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原规定】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新举措】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简化境外投资核准程序,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模式。

  【解读】北京市商务委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唐永宏表示,此举将鼓励北京市企业到境外寻求更大空间,为企业对外投资节省时间和交通成本。按照商务部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目前98%左右的境外投资项目已采用备案管理并简化申报手续,办理时限由15天缩至3天。10月起,北京市商务委还推出无纸化备案服务,企业可通过网络上传备案表和执照复印件领取境外投资证书。

  北京市副市长程红说,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过程中,除放开行业准入外,核心是聚焦社会信用、市场监管模式、高端人才引进、金融保障支撑和通关便利化等五方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旨在形成国际化、法制化、透明化的服务业促进体系,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时代特征的体制机制,为全国探索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尝试。(执笔:记者毛伟豪;参与采写:记者杨毅沉、李亚红、孔祥鑫、闫祥岭、鲁畅、李峥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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